今日天气
水泥制品专业委员会 墙体材料专业委员会 装饰装修材料专业委员会
您现在的位置: 陕西省建筑材料工业协会 >> 新闻资讯 >> 政策法规 >> 新闻正文
  国务院:切实加强对隐患的源头控制建筑消防不合格不发房产证         ★★★ 【字体:
国务院:切实加强对隐患的源头控制建筑消防不合格不发房产证

从省消防总队获悉,为切实加强对火灾隐患的源头控制,5月10日国务院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提出了严把火灾隐患源头关的6大举措,明确规定,建筑消防不合格不发房产证。 


  这些要求主要包括:对不符合城镇消防安全布局要求的建设项目,城市规划部门不得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建筑工程消防设计未经审核合格的,建设部门不得核发施工许可证,房地产管理部门不得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对按照国家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资料中没有消防验收合格文件的,房地产管理部门不得颁发房屋权属证书。

新闻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上一篇新闻:

  • 下一篇新闻: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最新热点 最新推荐 相关文章
    首台自主产权20立方米挖掘机
    宝钢不锈钢分公司成功试炼出
    《既有建筑幕墙安全维护管理
    玻璃行业利润渐趋微薄 配件市
    制约中国陶瓷企业发展的四大
    陕西省建筑材料工业协会信息
    太重自主研发大型矿用挖掘机
    我国建筑玻璃市场发展趋势分
    中低档实木地板最近有点便宜
    未来20年全球铝消费量将增加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地 址:西安市西七路420号 邮 编:710003
    电 话:029-87294944 传 真:029-87293476
    网 址:http://www.sxjc.gov.cn  邮箱:jiancaixiehui
    @163.com
    技术支持:陕西省建筑材料工业协会信息中心